如何处理战争遗留问题

1944年2月,加拿大组成了一个“战后问题工作委员会”,专门研究如何处理战争遗留问题及战 后安全组织的筹建。在3月的备忘录里反复强调战后安全组织除了几个大国之间的相互合作之外, 还必须依赖于重要的中等国家(诸如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的合作。 在创建联合国的过程中,加拿大坚持了自己的主张。1944年11月,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附近敦巴 顿橡树园召开会议,讨论战后的联合国的组织原则问题。美英苏中等大国将成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的常任理事国,而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未来的联合国将作为一个集体安全组织,可以 向侵略国宣战。加拿大对此提出异议,认为“一个没有加拿大的代表的安理会的命令”把“永久的、 不明确的义务”强加于加拿大,“将给加拿大人民带来沉重的负担”。 1945年4月,当联合国在旧金山成立之时,作为创始会员之一的加拿大一方面在原则上支持新 的世界组织,同意五大国的优势地位,另一方面,主张加拿大作为一个中等国家要在国际事务上扮演 一个独立的新角色。加拿大政府对几大国拟议中的《联合国宪章》提出了长达8页的修正案。当时 麦肯齐·金总理的军事随从参谋莫里斯·波普将军形容加拿大的提案“充满着我们将参加一个世界 复兴的伟大计划的想法”。在提案中,加拿大政府认为联合国安理会的权力应有所限制,反对安理会 常任理事国妨碍别国、独断专行的否决权;诸如加拿大这样“对全世界有利害关系的中等国家”在选 举安理会的非常任理事国时,应比其他更弱小的国家有优先权。 加拿大代表团在旧金山为维护中等国家的利益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在与澳大利亚等中等国家的 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最后达成的《联合国宪章》第44条中对安理会指挥调遣中等国家军 队的权力作了限制,即体现了加拿大政府所强调的安理会要动用非常任理事国的武装力量时,将邀 请这些国家参加安理会的会议。加拿大代表团坚持在选举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时,应当考虑“对维 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及联合国组织的其他宗旨作出贡献的成员国”。尽管第一次当选为安理会非常任 理事国的是澳大利亚,而非加拿大,但这一事情本身已足以被加拿大政府和学者引为自豪。加拿大 在创建联合国时的积极表现在战前是无法想象的,也是不可能做到的。当战场的硝烟未散,加拿大 政府就能未雨绸缪地对战后的世界作出了符合本国利益的决策,这是一个民族走向成熟的表现。 总之,第二次世界大战猛烈地冲击了过去的国际秩序,打破了欧洲及世界的力量平衡,为新兴的 力量突破旧的束缚创造了外部环境,同时也为加拿大独立外交的确立与实施提供了国际大舞台。战 前加拿大国力尚弱,其外交未能摆脱对英国的依赖,战争爆发时是个消极的应战国。战争期间加拿 大根据本国的实际利益,适时地调整外交政策,独立地开展战时外交,并确立战后以中等国家身份参 与国际事务的外交目标。战时独立外交使加拿大眼界更开阔,外交经验更丰富,更加成熟与自信,在 对外事务上听命于英国的时代一去不复返。经受了血与火的考验,对战争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的加 拿大人极大地增强了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要求得到世界的承认与尊重,与美英等大国平等地参与 国际事务,共同构建战后世界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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